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舟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展茅污水处理厂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前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展茅污水处理厂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
2、建设单位:舟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拟对展茅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工艺、综合楼及配套附属设施等,改造完成后展茅污水处理厂由处理能力5000m3/d的集中污水处理厂改造为8000m3/d的预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由原先的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扩改二级标准调整为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经预处理后的污水经泵站及管网就近调配至已建的污水处理厂(近期为岛北污水处理厂,远期为舟山市污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海。
4、建设地址: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长峙山